編制招標文件應當包括哪些內容,需要注意什么? 招標文件與投標文件的關系是什么?
編制招標文件應當包括哪些內容,需要注意什么?
招標文件與投標文件的關系是什么?
2016-09-22 轉載于中國航空報
招標文件是招標人向潛在投標人提供的介紹項目情況和招標條件,供投標人知悉招標投標規則和編制投標文件的材料。《招標投標法》第十九條規定:“招標人應當根據招標項目的特點和需要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應當包括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對投標人資格審查的標準、投標報價要求和評標標準等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以及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國家對招標項目的技術、標準有規定的,招標人應當按照其規定在招標文件中提出相應要求。招標項目需要劃分標段、確定工期的,招標人應當合理劃分標段、確定工期,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
《招標投標法》第二十條規定:“招標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標明特定的生產供應者以及含有傾向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其他內容。”《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招標人設有最高投標限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最高投標限價或者最高投標限價的計算方法。”
《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強調文件內容必須合法:“招標人編制的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的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違反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影響資格預審結果或者潛在投標人投標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人應當在修改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后重新招標。”《實施條例》第十五條還規定:“編制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應當使用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制定的標準文本。”
招標文件是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的依據,《招標投標法》第二十七條規定:
(1)“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人只有依照招標文件提出的要求編制自己的投標文件,才有中標的可能。
(2)“投標文件應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做出響應。”是指投標文件的內容應對招標文件規定的實質要求和條件(包括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投標報價要求和評標標準等)做出相應的回答,不能存有遺漏和重大的偏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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